中共甘肃省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8-02 来源:甘肃省科学院 浏览量:8418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至10月,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科学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月,省委巡视组向省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委高度重视,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提升全院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来把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院党委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省委巡视工作和全面落实巡视整改意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整改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整个巡视整改过程中,先后4次召开党委(扩大)会、巡视整改动员会和巡视整改推进会等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扛牢主体责任。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主导整改工作、全程跟踪整改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2类、29个具体问题,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各项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院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党委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部门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整改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与省委要求对标对表,不回避矛盾、不掩饰问题,定期对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持续推进整改。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仅靠单一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切实以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巡视反馈问题真知真改、彻查彻改。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指出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整改中:一是组织全院科研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开展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领域重要论述”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院科技工作者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认识水平。二是在充分研讨和调研的前提下,制定了甘肃省科学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和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将申报(获批)科学技术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工作纳入到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之中,以此激发科研人员的科研热情。三是分两次邀请中国科学院专家为我院科研人员进行国家自然基金申报的专题辅导讲座,对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开展“一对一”形式的辅导工作,提升了我院科研人员重大科技项目的凝练能力。四是邀请省科技厅、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相关专家对我院相关研究所科技成果进行评估后报奖。

(2)针对指出的“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中:一是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向各研究所下发了“关于试点实施‘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通过汇集各方智力资源,聚力攻克制约我院重点学科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探索我院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平台建设工作新思路。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人员对“赛马”制项目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探索“赛马”制项目的运行模式。三是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科技项目管理规定,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科学院院列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揭榜挂帅”作为我院院列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方式之一。

(3)针对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有欠缺”的问题。整改中:一是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制定了《2023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暨“三抓三促”专题学习计划》,明确专人主抓、专人负责。二是从严落实中央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有关要求,党委理论中心组每月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每季度安排1次专题研讨交流活动,确定人员重点发言,不断提升学习效果,坚定贯彻执行政策理论的决心信心。三是认真梳理了2020年以来党中央出台的20余部党内法规,将尚未学习内容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列入2023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

2.关于“履行核心职能有欠缺”的问题。

(4)针对指出的“‘十三五’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的问题。整改中:一是在科技成果目标方面,继续加大对科研人员的考核和支持力度,努力实现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立项新突破,实现国家和省级科技奖励的稳固提升;在人力资源发展目标方面,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努力使全院人才结构达到预期水平;在科技平台建设方面,巩固现有成果,努力在平台管理和运行方面提升效能;在产业化发展目标方面,结合甘肃省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园建设,逐步实现高科技企业、研发基地的建设目标。已完成12项未完成的规划指标梳理工作,明确将科技成果目标、人才管理目标、平台管理目标、支持产业园建设等纳入到各研究所年度绩效考核之中,以此来督促和压实各院属单位高质量完成我院“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目标。二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已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科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制度中明确我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该成果完成人(团队)收益比例不低于70%。三是明确规定“甘肃省科学院和二级单位的转化收益,主要用于我院(含二级单位)的科学技术研发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支出及与之相应的管理支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运行(若有)的发展保障支出以及对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的现金奖励”。四是明确规定将智库建设以及咨询建议纳入到各研究所年度绩效考核之中。

(5)针对指出的“省级科研代表队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整改中:一是在印发的《甘肃省科学院落实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中,已明确我院学科发展目标。下一步,我院将结合规划内容压实责任,力争在2025年完成新的学科布局。二是起草了《甘肃省科学院学术带头人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学术带头人以及青年骨干的选拔和培养管理。三是在印发的《甘肃省科学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甘肃省科学院各研究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两个文件中明确将申报国家、甘肃省科技项目的数量和立项数量纳入到研究所考核目标。

(6)针对指出的“项目管理不规范,一些‘僵尸’项目长期存在,科技智库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整改中:一是结合整改意见提出的10个逾期未结题项目,科研开发处梳理了2022年12月底到期应结题项目49项,院党委将这49个项目作为本次整改的重点对象。二是在2023年度下发的项目申报文件中,明确限定了资助类型、资助范围和资助经费限额。三是计划年内联合相关处室前往地方科技部门进行交流会商。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为导向,建成我院导向鲜明、权责清晰、决策规范、管理有序、竞争公平、执行高效的科研管理模式。以增加科研人员知识价值为导向,建立健全体现科技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的奖励激励机制,使全院人才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激发科研潜能。

3.关于“科技体制改革不深入”的问题。

(7)针对指出的“推进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中:一是修订完善并印发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院列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列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院列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办法等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力求让科研人员拥有更多的科研决策自主权。二是组织力量对纳米室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通过查阅资产采购的财务登记账目,对2016-2020年纳米研究室购置的各类仪器设备进行系统对账,分类统计,逐项核查资产登记情况。三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进一步规范院列科技项目管理,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甘肃省科学院所属企业使用财政资金购置资产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积极有效解决了纳米室成果权属不清问题。

(8)针对指出的“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整改中:一是已完成并印发了《甘肃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科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二是已完成对生物研究所8项职务科技成果的赋权转化工作。三是结合我院目前的做法,计划在2024年6月前向省科技厅报送我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总结报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其他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9)针对指出的“科技成果转化处置工作机制滞后”的问题。整改中:一是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科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完成了8项所有权赋权典型案例和1项长期使用权赋权典型案例。二是明确了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管理模式。三是明确将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到了各研究所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中。

(10)针对指出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工作不完善”的问题。整改中:一是明确将项目评价、人才评价、机构评价的相关指标纳入到考核范围。二是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工作全部与项目管理和科技专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合并进行。科研开发处已于2023年3月9日将平台建设请示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信息管理平台建成后,专家库更新管理、互评环节、网评环节都将在系统中得以实现,从而增强我院科研项目管理透明度,做到更加客观、公正、公平。三是院学术委员会文件已重新印发,并明确了学术委员会牵头工作部门为科研开发处。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的问题。

(11)针对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抓得不深不细”的问题。整改中:一是院党委研究成立了甘肃省科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按照“三带头、三亲自”要求,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委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处室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具体负责落实全院意识形态工作任务。二是在院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进一步学习了中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宣传部《关于<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省科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2023年3月院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要求各支部根据形势任务定期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把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融进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化教育之中。三是将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列入2023年度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四是通过院网站、公众号、宣传栏和简报及时跟进,常态化报道我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开展“三抓三促”活动的新气象、新作为,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同作战、同步发声,努力聚集干事创业正能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聚焦科研核心业务监督有差距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2)针对指出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有较大差距,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缺乏敬畏,屡查屡犯”的问题。整改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新要求,学习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省纪委二次全会对今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院纪委从4个方面梳理了14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夯实了“两个责任”。二是在2023年年初,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总结回顾了2022年全院纪检监察工作,并对2023年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通过细化要点、规划节点,把监督责任靠前、靠实。三是结合我院近几年在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以及身边干部被问责的情况,院纪委梳理出一些典型案例或者易发高发的风险领域,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让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心存敬畏,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院纪委每半年开展1次廉政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纪录片或配发警示教育读本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科研工作者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四是对一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高的部门,院纪委督促机关各处室结合职能职责,加快推进制度建设,通过成立制度建设工作专班的方式,结合我院实际、结合当前的试点工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8项,陆续理顺了一些不顺畅的机制、健全了一些不完善的制度。

(13)针对指出的“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中:一是在院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总结报告》《习近平、李希同志在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报告》《胡昌升、王赋同志在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报告》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开展干部廉洁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腐意识。二是2023年年初,召开院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安排部署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督促院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分管范围,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责任。三是院党委在年初对现有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重新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不定期深入院属研究所、中心、产业园等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四是院纪委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抓三促”工作,对全院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针对不同单位和不同部门,详细梳理和罗列了具体的廉政风险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并及时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就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约谈,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五是院纪委认真落实政治监督的首要责任,监督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先后向院属各支部配发《年轻干部廉洁教育案例读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等廉政警示读本。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绩效考核中的量化体现,绩效考核办法中从8个方面对院属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测评打分,充分体现了运用绩效考核的激励惩罚导向。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4)针对指出的“派驻监督没有跟上”的问题。整改中:一是纪检组坚持派员列席参加监督单位党委会、中心组会等各类会议,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监督。截止2月底,共派员列席参加省科学院各类重要会议6次,就省科学院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班子运行等情况与“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沟通2次,与省科学院纪委沟通9次,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5条,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二是研究制定《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2023年监督工作要点》,明确细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纪律教育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将落实“1+N”主体责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纳入政治监督台账,重点跟进监督。三是督促省科学院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会前专题会商研究、会中部署重点任务、会后及时跟进等方式,跟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进一步明确定期会商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双向通报机制和案件通报机制4项衔接沟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作用,切实与监督单位形成“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工作局面。

(15)针对指出的“院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中:一是院党委进一步强化了监督责任,细化了监督任务,有针对性地将不同单位、不同部门在开展日常工作时需要特别关注的重点环节进行了梳理,以清单的方式将大额资金使用、科研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重点项目实施、干部选拔任用、人事人才管理等领域的风险列举了65个防范点。二是做好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院纪委紧盯干部每年年终考核结果,要求院属各单位在向人社厅备案考核结果前,及时将本单位、本部门的考核结果抄送院纪委,院纪委对照当年干部处分统计表,逐人核查考核结果与干部处分结果的一致性,坚决防止被问责后继续评先选优或考核结果不对等的问题,同时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结果合格以下的干部,取消年终奖励性绩效的发放和正常的工资晋升。三是加大对下属单位和产业园建设项目的监督,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和重点环节建设的事项必须提请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3.关于“权力运行严重失去监管”的问题。

(16)针对指出的“重大事项不经会议研究”的问题。整改中:一是院党委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决定全院重大事项,监督重大决议执行。二是进一步厘清并落实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有关要求,院党委会每2-3周召开一次,研究决定全院党的建设、发展战略、“三重一大”等事项;院长办公会研究全院行政事项和决定日常工作。三是由党办、院办分别负责筹办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并负责议决事项的督办以及执行情况的反馈,重点工作可交由纪检室跟踪督办。其他会议由承办单位和部门负责会务工作。四是持续做好各类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建立起一整套以创新服务为主体的较为系统和全面的办公室工作思路,使办公室工作在服务的理念、服务的内涵和服务的水平上有更高层次的转变和升华,为开创新的工作局面打下基础。五是持续做好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真梳理好院办公室各项工作,将工作量化并具体分解到每个人,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形成协调一致抓工作落实的生动局面和良好风气。六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主动性,将工作作风从管理意识转变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尽心、尽力、尽责的“三尽”意识,通过良好的服务达到促进全院科技创新发展、提升机关形象、促进机关建设的目的。

(17)针对指出的“纳米研究室运行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整改中:一是及时修订了《甘肃省科学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通过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二是院科研处近两年不再对纳米室立项,并定期督促现有项目按期按要求完成结题验收。财务处对纳米室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盘点,并要求纳米室在今后的设备采购中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采购流程。三是起草制定了《甘肃省科学院所属企业使用财政资金购置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院属非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开展采购业务的决策程序、审批流程和采购监管,并从院级层面按照财政资金使用额度,严格审议决策程序,分类提交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决策。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8)针对指出的“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不强”的问题。整改中:一是院党委坚决落实首责首要,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精神,并通过召开院党委会、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方式开展学习研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全院各项事业全过程。党委班子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及对外投资或合作等重大事项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坚持事前沟通酝酿到位,会上充分研究讨论,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积极营造团结干事的氛围。三是党委班子成员着力提高谋划全局、驾驭全局的战略思维和领导能力,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和巡视整改问题清单,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科学议事决策能力,敢于破解难题,敢于斗争,敢于动真碰硬,建立台账,项目化推进,销账式结题,着力解决各种复杂疑难问题。四是党委主要领导坚持落实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和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主动沟通、达成共识、增强合力,促进领导班子团结,确保领导班子各成员对科研事业发展做出无私奉献。

(19)针对指出的“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的问题。整改中:一是进一步规范了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坚决防止以院长办公会议代替院党委会议,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决策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对于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事项等,坚持做到事先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对于一些紧急工作和应急事项,与有关领导商议后再做决策,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与报告制度。四是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行政枢纽作用,提高谋划全局、驾驭全局的战略思维和领导能力,敢于破解难题,敢于斗争,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解决各种复杂疑难问题。

(20)针对指出的“对科技创新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中:一是将《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列入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加快科技强国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融入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强科技行动落实落地。二是院党委主动担当、靠前指挥,积极深入谋划全院科技工作,并通过党委会讨论决定,着力推进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并健康运行,保障全院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21)针对指出的“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中:一是持续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培养选拔好干部和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严格坚持和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和程序,规范选拔使用干部工作。2022年开展的3批干部选任工作,均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干部公示制度,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信访反映及其他影响任职情况的,形成结论性报告并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自党委讨论决定后,发出公示的次日起计算。二是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甘肃省科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注重加强党委办公室、纪检室、人事处干部政策学习力度,把握关键环节和程序,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规矩,不断推进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责成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组织相关人员对近几年干部选拔纪实材料和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检查,对照清单目录查漏补缺,规范基础材料的格式、内容,并及时整理存档。四是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干部选任程序规范。

(22)针对指出的“干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整改中:一是对院属各单位、机关处室领导班子及干部运行、岗位空缺、人员配置等进行了分析研判,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打通优秀年轻干部成长空间。二是着眼院所科研事业发展,大力选拔富有激情、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逐步构建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三是研究制定了《甘肃省科学院关于领导干部任职交流的有关规定》,分批对处级干部逐步进行调整补充,对超过任职年限的内设机构和院属单位的负责人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快干部培养,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23)针对指出的“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的问题。整改中:一是积极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认定管理办法、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办法、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8项规章制度,完善并运用绩效评价体系,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和激励制度,使科研收入与科研成果产出、转移转化效率相挂钩,着力营造引才留才的良好环境。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计划分五批参加甘肃、陕西、湖北、江苏、浙江、山东、北京、上海等省(直辖市)所属高校的校园招聘,宣传省科学院引才政策,逐步提升全院人才总量。三是在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同时,制定完善了《甘肃省科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通过项目合作的方式,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秀专家、教授、领军人才柔性引进,聘为院所的特聘专家。探索“人才+平台+项目”的发展模式,发挥平台育人、团队育人、项目育人、产业实践育人的优势,不断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打造更多省级平台和省级创新团队,培养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四是做好高技术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大院整体改造”工程和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打通解决干部职工持续关切、反映强烈的住房和办公用房条件差、人才引留难等“痛点”和“堵点”问题,创造条件、争取政策,逐步提高科研人员待遇。五是通过学术带头人建设推动学科建设,继续完善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力争现有的创新团队在几年内达到省级创新团队水平。通过持续提高人才待遇水平,缩短与高校、中科院的收入水平差距。通过积极与省委组织部、兰州市委组织部沟通,争取住房保障政策。通过大院改造和产业园建设保障人才公寓,解决人才住房问题。这一系列的措施已基本遏制住人才流失现象。

(24)针对指出的“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中:一是在聘用合同管理方面,积极承担主体责任,督促院属各单位严格落实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做好聘用合同续签工作,所有聘用合同须报人事教育处备案,并由人事教育处审核后加盖人事章存档,该项工作已完成。二是在完善特聘研究员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科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在以后的聘任中严格按照办法履行聘任手续。对首席科学家、特聘研究员发放名誉聘书,一般不产生经济关系。对聘任的兼职研究人员,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必须按程序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须由院法务审核后签订。对之前特聘研究员到期后自动解约,如需续聘严格按照相关办法重新聘任。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25)针对指出的“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中: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章》《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组织院机关党支部、生物所党支部、防灾所党支部、传感所党支部、后勤中心党支部以及文献中心党支部的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支部标准化手册中“组织生活会程序”,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标准化为抓手,大力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行动,着力加强和规范院所党支部建设工作。二是对照《省科学院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督查考核指标》加强了对全院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支部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对个别党支部没有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开展“三会一课”不规范等问题,严肃督促并按时完成了整改。2022年,全院11个党支部全部按期组织党员参加了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委会和上党课,并根据工作实际,按期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

(26)针对指出的“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整改中:一是认真践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责成党委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规范”,要求院所两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分级对入党相关材料、时间节点、流程等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二是组织院属各党支部以学促干,通过学习并起草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定,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院党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院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行倒查,对没有按规定流程发展党员的传感技术研究所党支部和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并要求做出深刻检查。

(四)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27)针对“上轮巡视反馈省科学院‘科技项目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轮巡视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梳理归纳到本轮巡视反馈整改任务的第一个方面,问题1中第2个问题一并整改。

(28)针对“2021年审计发现问题2个未整改,新型智库建设不到位,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未建立‘资金池’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梳理归纳到本轮巡视反馈整改任务的第一个方面,问题2中第4个问题一并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院党委将按照省委的要求,持续紧盯整改目标,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巩固提高,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不懈夯实理论根基。坚持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开展的主题教育,带领全院党员干部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最新政策制度。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牢牢把握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联系发展实际找出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以理论学习推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着力强化领导干部理论武装,提升理论素养,坚决杜绝学用“两张皮”,在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当下改的举措与长久立的机制相结合,把巡视反馈意见中所列的具体问题“点对点”整改与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相结合,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不断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积极参考借鉴目前国家和相关省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功做法,积极探索有效措施,逐步化解产业园建设债务风险。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深化成果,定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持续深入、常抓不懈,着力把老问题和新问题、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一并解决好,真正把巡视整改转化为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三)坚持不懈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新动向,严格落实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委和纪委聚焦常态长效抓源头治理,把纠治“四风”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推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使好的作风融入自觉、成为习惯。

(四)坚持不懈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好新修订的《甘肃省科学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提高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院党委引领科研事业发展能力。着力推进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并健康运行。积极探索试行“赛马”制项目,明确“揭榜挂帅”项目执行的相关条款,形成多样化的项目执行方式。加快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持续探索建立在科技成果转化处置和科技人员入驻企业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奖励办法,保障全院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为科技创新中心工作提供有力政治和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31-8631760,8628249;邮政信箱: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229号综合楼二楼党委办公室/纪检室;电子邮箱:gsskxyj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