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事科】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本站 击数:15080 发布时间:2022-03-1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于2009年成立,事业性质,独立的县级法人单位。部门主要职能是为院机关、研究所做好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管理院住宅生活区并提供物业服务,管理全院共用设施及水、电、暖维修、维护,并负责环境绿化,公共区域卫生等工作,旨在为我院广大科研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甘肃省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是隶属于甘肃省科学院的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性质,县级建制。现有事业编制20人,其中财政补助人员10人、自收自支人员10人。内设四个职能部门:中心办公室、节能管理科、保卫科,财务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269.1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减少50.20万元,下降1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性资金结转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8.39万元,其他收入70.50万元(此项收入为当年新增资产填报数)。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69.1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50.20万元,下降1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性资金结转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        科学技术支出96.9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0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6.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2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50.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88万元,增长3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定项补助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        培训费1.80万元,与上年持平。

5.        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        2022年预算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35.00万元。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70.50万元。拟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南山林场护林员房屋维修改造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预算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预算无重点项目。

(六)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组织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自评,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在疫情防控、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安保消防、节能减排、林场治理、食堂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突出成效。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科研办公楼维护、大院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改造及运行保障项目是全院公用设施的购置、管理及维护、维修,为全院机构运行及科研工作提供保障。设立此项目是后勤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发展的需要,是构建和谐大院环境,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质量,扎实推进后勤保障服务正常运行的需要。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346007-甘肃省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事科】新.xls

       附件2:后勤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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