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站 击数:1423 发布时间:2023-02-07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院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强科技”引领“四强”行动的关键之年。根据院里工作安排,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数量将作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要以项目申请作为“强科技”行动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压实责任、系统谋划,凡是符合申请资格的科研人员均应积极申报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单位要对申请书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提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数量与申报质量。

二、项目申请

1、甘肃省科学院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各单位应在截止日期前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以便于依托单位形式审查,逾期提交项目申请书的,依托单位不对项目形式审查负责。本年度集中接收期项目类型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

2、院科研开开发处拟定于3月1日至3月5日,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单位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材料开展辅导,帮助科研人员提升项目申请书质量。各单位项目申请人应于3月1日前向我处提交项目申请书初稿,以便于为后续辅导、审查工作预留宽松时间。

3、各单位项目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2023年度项目指南》于2023年1月15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ISIS系统,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项目申请书,没有申报账号的申请人请及时联系所在单位管理员申请开户。

4、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5、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无需报送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后,仅需提供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7、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

三、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5、项目负责人应于2月15日前向依托单位提交《结题/成果报告》,以便于依托单位清理结题项目资产,审核《结题/成果报告》。

 

 

                                   甘肃省科学院科研开发处

                                        2023年1月12日